项目名称
海口市新港路、海运路等5项资产分别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409HN1166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9月1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8日
标的简况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挂牌价
(月租金/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加价
幅度(元)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2024年
10月9日)
1
新港旧菜市场S-79
358.42
32,975.00
100000
300
9:00
2
汇景华庭铺面S-82
395.42
26,889.00
50000
200
9:10
3
新港路铺面7-25
109.36
5,687.00
10000
50
9:20
4
琼州旅馆主楼
2,182.86
26,194.00
150000
200
9:30
5
琼州旅馆副楼
(7-1、7-2、7-3、7-4、7-5、7-6号铺面)
1,036.17
58,026.0
0
150000
500
9:40
租赁期限
5年
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3号为三个月免租装修期,标的4号为六个月免租装修期,其他为一个月免租装修期,装修期含租赁期内。(若原租户竞得,不享有装修期)
租金递增方式
租赁期内,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需按月交付租金,由承租方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押金
按首年3个月租金向招租方交付押金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除标的3号处于空置状态,其余处于不定期租赁中,并给予原承租户优先权
标的概况
1、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均已达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燃气) ,水电供应保证率高,基础设施完善。
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整体较完善。
租赁用途
1、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铺面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如不能经营餐饮等),也需遵循相关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应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除琼州旅馆主楼的现状用途为旅馆,其余标的的现状用途为商铺。
重大事项说明
1、新港路铺面7-25号铺面为铁皮房,存在漏水问题,台风过后卷帘门有损坏,承租方须在使用前完成防水补漏维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将提供首月三个月租金减免作为补偿。
2、琼州旅馆副楼第2层146.95㎡的仓库、琼州旅馆副楼第3层16.10㎡的仓库均为铁皮房。
3、琼州旅馆主楼采取5+3的租赁模式,即租赁期为5年,若租赁期届满时无其它特殊情况发生,可续租3年。成交后,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提供维修改造的施工方案,同时支付200万元装修保证金,用于琼州旅馆主楼一层至六层外立面、防水、管线、铝合金窗等地方维修改造及加装电梯专用;承租方启动维修改造工作后,按施工进度由招租方返还。
4、琼州旅馆主楼共有6层,楼内有4间房屋带租户2年内不能将其清退,招租方按现状交付。
5、上述招租资产的房屋清退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和知悉该铺面和旅馆现状情况,自愿按照该铺面、旅馆现状进行承租。若承租铺面、旅馆在交付时有其他人员(包括无法清退的原租户或其他人员)或遗留的物品、杂物、卫生垃圾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清理。
6、本次租赁标的,原租户均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标的最终由原租户竞得,不给予装修期。若非原租户竞得,给予新承租免租装修期(见上表),装修期含在总租赁期限内。
7、房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铺面、旅馆现状已确认。
8、如因政府建设征收、拆迁、单位扩改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招租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搬迁时间,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招租方概不予赔偿。交易双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的期间结算租金。
9、特别提示:海南产权交易所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权属、瑕疵、标的部分被占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成交后,交易双方如因标的清退工作引起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海南产权交易所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24年5月27日
评估机构
海南国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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