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5-JHHDWO-G1001
2.3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2.4 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2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修缮、地面维修、防水补漏、墙面维修、灯具维修更换、门窗维修更换、吊顶维修、管线检修、围墙维修、标线(标志)维修、护栏维修更换、道路维修、上下水设施维修更换、下水疏通、门锁维修更换等。本项目拟选取12家单位为零星工程施工入围企业,负责2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及零星维修施工,服务期限暂定为2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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