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东周社区小型消防站室内维保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东周社区小型消防站室内维保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项目概况:为有效推动社区小型消防站消防安全巡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确保消防站室内办公条件舒适整洁,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现我社区拟购买社区小型消防站室内维保服务对消防站墙面破损刮白处理,室内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并提供6个月的维保服务。 一、服务标准和要求: 二、服务地点:东周社区木墩新村6号一楼。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四、服务内容: 1、室内破损墙面6副,需进行原墙面清理,加固防水补漏,墙面刮白修饰处理。 2、室内电器类需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并提供6个月维修保养及提供日用耗材服务。 3、需要10名持有相应作业资质工作人员和建筑废料清运车1台班和专业工具若干。 五、服务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险; (二)服务人员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三)服务人员作业期间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负责该项目的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2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东周社区工作站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1号东周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7408484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