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中航阳光新苑楼体防水补漏工程 潜在投标人应在 本公告规定的有效时间内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 ZBKJ63(2024)021-0626 2.2 项目名称:中航阳光新苑楼体防水补漏工程 2.3 预算金额: 肆拾柒万伍仟元人民币整( ¥475000.00 ) 2.4 最高限价: 肆拾柒万伍仟元人民币整( ¥475000.00 ) 2.5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中航阳光新苑楼体防水补漏工程 | 1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2.6 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 (开 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2.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具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 〕 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信用网( www.szcredit.com.cn )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http://zfcg.sz.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备注:信用信息查询三次:第一次(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报名当日进行查询);第二次(参与投标的有效投标单位,开标当日进行查询);第三次(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信用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四、报名所需资料 4.1 《投标报名申请表》(提供电子文档) ( 在 www.cobo91.com 下载;首页底部 - 资料下载 - 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按以上第三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逐条准备。 4.4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 时间: 2024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2 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20 楼 5.3 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详情请咨询: 0755-33396388-226 ) 5.4 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600 元,标书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时间: 2024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6.2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20 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8.2 招标文件澄清 / 修改事项: 2024 年 07 月 07 日 17:3 0 (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须提供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 8.3 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时间: 2024 年 07 月 09 日 17:30 ( 北京时间)时前。 8.4 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时间: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5 招标文件质疑答复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6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 http://www.szzfcg.cn )、中邦国际招标网( www.cobo91.com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 采购人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航阳光新苑业主大会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石龙路 77 号 联系方式: 李先生、薛先生 0755-2815381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20 楼 联系方式: 0755-33396388-22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小姐 电 话: 0755-33396388-226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 02 日 |